愛車轉讓(續)

對「把車賣給別人」產生了一種強烈的抵觸情緒。微信途徑分享倒也還好,Facebook途徑分享出去後,逐漸有了這樣的抵觸感。但是畢竟已經發出消息了,所以決定到上個周末為止。

本來價格定的就很便宜,對方還不一定決定買,要花費很多的時間成本在溝通交流、知識普及、看車試車等方面,覺得有些浪費感情和時間。我雖然不是很富裕,但是如果得用不少的時間成本,覺得不值得。以前忙得沒時間睡覺,現在好不容易歇一歇,應該把時間用在感興趣的事情上。

當初,有一家店提出把車給他們免費做報廢分解。在日本,車做報廢分解還要交一些費用,所以一些店為了讓客戶買車提出這樣的優惠條件。挺給力的一輛車,又這麼多經歷,拿去報廢不忍心,所以起初不太願意把車交給店裡,也就有了上一篇轉讓車的文章。

微信分享後:

1W,沒車位,後來發來消息說不要了

2S,打聽了很多消息,但是沒有買的誠意

3Z,聊了一半就沒回復了

4L,不買車。覺得博客文章好,想要加好友,我說沒問題

5Y,約好幾天後看車,後來沒消息,發過去問,說忙,優先別人吧

6C,喜歡車,加好友探討,目標車款都是價格比較貴的

7Z,帶著試車,下山上山繞了一大圈,交流了很多,後來回消息說要考慮別的車

Facebook分享後:

8P,發消息要第二天看車,第二天發來消息問能不能用信用卡。Sorry, cash only.然後沒下文了。

9R,約好Friday, no response on Friday or later.

10Z,後來發現是中國人,對方約見面談,但後來不是ta買,沒見面,給了Z的微信

11D,要回巴基斯坦一個月,希望四月看車

12T,問保險等需要多少花銷,把車檢、自動車稅、保險等內容給詳細解答後說需要聯繫保險公司,後來無下文

13V,說看車當天如果能決定的話立馬開走,名義不變更,出了問題算誰的呢。不同意,而且給出了詳細的理由,對方說那就算了吧,祝ta能很快買到願意直接給ta的車

14A,在距離好幾十公里的另外一個城市,問我著急賣嗎,我說這幾天不賣出去的話就免費給店裡,ta說那為什麼不免費給ta……我說因為給店裡我什麼都不需要干,給你我還得陪你辦好多手續。然後問名義變更的手續費能不能我付,我說好。然後又問價格能不能便宜,我說你想多少,ta說自己有家庭要供養,所以希望價格是我定的價格的一半。我說那我還是選擇給店裡。P.S.本來價格就定得很低,都不夠買一套冬胎,一半的話一塊普通石英錶都買不來,陪著辦手續,時間成本都不划算。

15D,要求我把車開過去,開過去看是自動車大學校的學生(類似國內的大中專或者技校一類的),一哥們指路把車開到附近另外一個地方,那裡有另外一個人在等。倆哥們是斯里蘭卡的,買車的哥們之後要去橫濱,把車很專業地看了一遍,問能不能下個月再辦理手續,我說必須這個月辦理好,也給說明了原因。他倆幾里哇啦說了半天,然後說那他們馬上在附近找停車位(日本買車必須有車庫證明,排量或軸距很小的輕自動車除外),之後再聯繫。後來幾天過去了,沒聯繫,另外一個買家也著急要,我問他們是不是不要了,結果說車位那邊公司沒有答覆,如果別人買的話可以優先。這個買家會說日語其實辦理手續方面能好一些,而且又是學汽車專業的,但是車位沒找到還是個問題。

16I,也是巴鐵,聯繫的時候已經到了我之前設定好的時間線了,但是看到是同一個大學的就回復了。他老婆在俺校讀碩士,住在大學的交流會館。試車、交流什麼的耗費了不少時間,後來問能不能優惠,我直接給讓了1萬,之後問能不能再讓1萬,我看是巴鐵,就同意了。他想當天開走,我給他詳細介紹了日本買車需要辦理的各種手續,他才懂了,需要辦理車庫證明再做名義變更,這些程序下來也得一兩周。我說我可以把車放在某個地方我也不開,但是手續辦好之前也不能允許你開。他很著急的回到交流會館去申請車位,後來打來好幾個電話,我在辦公室得走到外面去接,沒幾分鐘又打了過來…這樣跑進跑出好幾趟…他們不會說日語,發來的照片中的材料,都不是辦手續的時候需要的材料。其中有一次電話中,把手機給了交流會館的工作人員,我和工作人員溝通得知:他們只是管理機構,沒有權力批准車位或者提供辦理車庫證明的材料,需要送到大學的部門辦理手續,而申請大學在交流會館的車位一般得一周多。再加上警察署那邊申請車庫證明也得一周多,3月份可能也辦不完手續。我說那還是算了吧,結果不到一分鐘又打來電話說工作人員說三天能辦下來,我說那再等等。後來過了一會兒又打電話說希望把車賣給ta,等幾天申請車位的手續,我說好。看來是很想買,才會同樣的內容又打了一個電話。結果過了一天說得到消息,交流會館沒有車位,可能得等一個月甚至更久才能有車位,而外面的車位太貴了,他們又不能負擔。來信內容較多,態度真誠,多次道歉。我說好,沒關係,我直接給二手車店吧。

其實,在15D和16I找車位或者申請車位的過程中,我心裡也希望他們放棄。因為不收一分錢的預定金(若收錢,不認識,對人家也不公平嘛),他們可以隨時反悔。但是如果決定要買而過了一段時間又反悔了,給二手車店也來不及辦手續,那之後可能還得支付下一年度的自動車稅,反倒還得再支付近4萬日元。所以,給二手車店,雖然這家不給錢(有一家是給錢的,但是沒有在那家店買車),但是手續方面不用花費太多時間,顧慮也會少。16I這樣回復後,我覺得真是太好了。

也想過要不要把車送給朋友,但是Bella說即便你免費送,別人還是得看車、試車,而且之後也不一定要,另外朋友的話可能會礙於情面又不好直接拒絕。我覺得說的有道理,還是不問了。

聯絡的過程,不管是認識的人還是不認識的人,我都把車況講得很清楚,有什麼問題也都毫無保留告知對方。

或許一個「好」的賣家,應該把價格定得適當高一些,對車況等內容有所保留,這樣來有更多談價的籌碼,也能把車更快的賣出去。上次買車時,那個中國人小夥子就是這樣賣車的,車有什麼問題都不說、說沒問題,手續辦完微信就給我拉黑了。接手之後由於車出現的一些問題浪費了很多時間,又多花了十幾萬日元。現在車沒有什麼問題,我也沒有用這樣的手段(上個月去4S店修車換了個打火線圈)。也想起了L教授幾年前回國時也遇到類似情況,本來要賣車的,後來「氣憤」地去報廢了,聊的時候他「吐槽」,當時還有一些不太理解。

所以有人可能覺得不應該這樣賣車,但如果我也選擇那麼做,就不是我了。

作者: 椰林物語

博士,摩托車手。發布內容為:生活、站點、其他。

《愛車轉讓(續)》有4個想法

    1. 有,二手車店一般賣一輛車至少要賺二三十萬日元,所以在車源充足的情況下不一定收老一些的車,看車的時候有問現在的車能不能收回去,有一個店是給抵一部分買車的錢,一個是給了他們價格也不變,一個是幫忙免費做報廢,也就沒有再去找別的店問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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